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3]29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7-11
实施时间: 2013-7-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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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闽环财函[2013]2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07]6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41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为535元/人.期。其中,理论培训费240元/人.期(32课时,7.5元/人课时);实验(习)操作培训费152元/人.期(16课时,9.5元/人课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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