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流[2014]33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9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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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4]1号)要求,我们起草了《辽宁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做实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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