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我省民航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3]47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2-20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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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晋江市、武夷山市、连城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民航延伸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旅客、货主(代理人)和机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0]8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民航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3]45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民航延伸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民航延伸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取民航延伸服务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和自愿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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