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翻译专业等五项资格[水平]考试收费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3]48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1
实施时间: 2013-12-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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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翻译专业等五项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人函[2013]34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24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翻译专业等五项资格(水平)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重新核定我省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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