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检[2014]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3-21
实施时间: 2014-3-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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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实施新的《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审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第十六条“省级以下价格主管部门查办的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拟对单个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行政处罚的;市级价格主管部门拟对单个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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