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发文文号: 闽价办[2014]11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10
实施时间: 2014-4-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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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本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闽政办[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深入推进“阳光价费”。把政府信息公开与“阳光价费”有机结合起来,以清费、减负、维权为工作重点,大力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不合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时查处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并把“阳光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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