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3]12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10-18
实施时间: 2003-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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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公告》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并通知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将《公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
  《公告》同时作为税务部门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请各地速向下转发)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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