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4]12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25
实施时间: 2014-4-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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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0〕66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价服〔2010〕255号)精神,我省于2013年试行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省收费年审工作已全面展开,为进一步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和分工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证》的单位,均列入本次收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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