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海关公告2014年第15号
发文文号: 天津海关公告2014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海关
发文时间: 2014-10-22
实施时间: 2014-10-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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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展示交易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海关总署关于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天津港保税区、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以下简称特殊监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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