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综[2013]15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2-12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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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物价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按照国家关于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求,经对我省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公布取消10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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