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陕价行函[2014]19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0-13
实施时间: 2014-10-13
失效时间: 2017-10-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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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陕人社函〔2014〕389号)收悉。鉴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已到期,根据2年来的收费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经你厅批准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仍按照网络学习最高不超过4元/人课时、集中面授最高不超过5元/人课时收取培训费(含考试及证书费用)。培训中使用的书籍按发行价格代售。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及时到同级物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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