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会[2005]4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9-15
实施时间: 2005-9-1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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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区直及中央驻桂国有大、中型企业: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通知》(财会〔2005〕15号),决定从2005年开始,依托国家会计学院定期举办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要求我区推荐5—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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