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行深圳市2014年政府债券[一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0-17
实施时间: 2014-10-17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6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深圳市2014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深圳市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57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发行深圳市2014年政府债券(一期)。现就本期债券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深圳市2014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