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2014]7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0-11
实施时间: 2014-10-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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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衔接落实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公布取消的36项行政审批项目,除我省没有对应的29项外,对应的7项全部取消;国务院公布下放管理层级的17项行政审批项目,除我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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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附件2: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    
附件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11项).doc    
附件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31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