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9-29
实施时间: 2014-9-29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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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项目目录实行分级管理,省管理的收费项目目录由省财政厅在其官方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此项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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