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的通告
发文文号: 南府字[2014]4号
发文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8-2
实施时间: 2014-10-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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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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