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14]162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9-25
实施时间: 2014-11-1
失效时间: 2019-10-30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20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8月23日颁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作为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法律依据,对于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经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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