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0-13
实施时间: 2014-11-1
失效时间: 2016-5-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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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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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doc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6-3-31
实施时间: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