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4]6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0-15
实施时间: 2014-10-15
失效时间: 2015-5-29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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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规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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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15]50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5-5-29
实施时间:2015-5-2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九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16-4-12
实施时间: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