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试行]
发文文号: 陕国资评价发[2005]37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11-29
实施时间: 2005-11-29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资产折旧、摊销和减值 国资委有关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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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只要企业的资产成为事实损失,不论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该项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也不论该项资产是否提足了资产减值准备,企业都应当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损失的处置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核销。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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