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汇总纳税企业备案管理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9-16
实施时间: 2014-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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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我局汇总纳税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规定,现就有关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由我市地税机关负责征管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备案工作适用本公告。
  二、本公告所称的汇总纳税企业是指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及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北京市的汇总纳税企业。
  三、新设立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应于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纳税企业备案。备案时应按照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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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备案表.xls    
2.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