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职能转移的通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告2014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9-12
实施时间: 2014-9-1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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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关于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令》(第169号)和《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等文件要求,经履行公开报名、答辩评审、转移前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决定将我省(除深圳市)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有关职能转移给广东软件行业协会,转移期限两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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