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规范省重点项目淘汰退出和参照增补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发改重点[2014]61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9-30
实施时间: 2014-9-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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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重点办,省有关部门(单位),央属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14〕41号)关于“省发改委、重点办要建立和完善省重点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对拟增列的省重点项目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省重点项目及时淘汰”的要求,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规范省重点项目淘汰退出和参照增补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省重点项目淘汰退出机制。每年底省发改委、重点办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已列省重点项目两年仍未开工建设、无实质性进展或已明确停缓建的,在筛选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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