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经信电力[2014]45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9-28
实施时间: 2014-1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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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各市经信委、物价局,各统调电厂:
  《浙江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自2014年11月1日起试行,请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今后,将根据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出现的问题和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物价局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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