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7-28
实施时间: 2014-8-1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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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展2013年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本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参加2013年度报告公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一并参照实行。
  二、企业年度报告时间: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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