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4]7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0-9
实施时间: 2014-12-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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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征方法
  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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