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14]3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9-30
实施时间: 2014-9-30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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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多年来,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专项资金管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边界不清、结构固化、过多过散、交叉重叠、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发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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