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监督和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建[2014]12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4-9-26
实施时间: 2014-9-26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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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厅管各社会团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厅管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厅管社团)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结合厅管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厅管社团财务监督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厅管社团要按照我厅统一规定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代理记账。凡挂靠在我厅的社会团体,财务必须交由厅统一管理并实行代理记账。厅管社团的所有财务收支活动都必须纳入财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
  二、依法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厅管社团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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