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评[2009]10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11-23
实施时间: 2009-11-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1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09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活动,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动情况和事业发展成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财库〔2009〕148号)的要求,现将部门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决算报表的汇编范围和说明
  部门决算报表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0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地区,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范围编报本套决算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