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4]1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9-26
实施时间: 2014-8-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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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有关代理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为做好代理机构后续管理的政策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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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