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2000]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0-5-13
实施时间: 2000-5-13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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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国内航空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有选择性地在部分国内航线上推行客运收入联营,参与联营的航空公司按照所签协议分配并调整已确认的运输收入。为统一各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现对联营航线运输收入会计处理规定如卞:
  参与联营的航空公司,首先应以本企业在联营航线上承运收取的票证结转运输收入,并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联营收入分成结束调整确认的运输收入,如分成收人大于待分配的联营收人,借记“应收账款&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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