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工[2011]5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2-15
实施时间: 2011-2-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8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顺德区财税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不发深圳):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我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及省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53号),结合省财政厅、原省经贸委印发的《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