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9-30
实施时间: 2014-10-1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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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展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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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工作公告.doc    
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须知.doc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