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发电[2014]20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9-24
实施时间: 2014-9-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30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标准》的出台是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化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不断开创“法治浙江”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