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9-28
实施时间: 2014-9-28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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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市“两建”工作要求,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拟定了《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您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10日前发送邮件至nsfwc@szgs.gov.cn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28日
  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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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V7.0(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