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榕政综[2014]22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9-24
实施时间: 2014-9-2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38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与使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资源,不断扩大住房覆盖面,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建设
  (一)我市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下同)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以往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