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公开征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革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4-9-25
实施时间: 2014-9-2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关于公开征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革意见的说明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确定的事项。按照改革要求,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商事主体先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性的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即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根据任务分工,此项工作由中央编办、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今年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36项工商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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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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