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12-1
实施时间: 2002-12-1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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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依法处理人事争议,保护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人事争议:

  (一)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转制的单位)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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