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人社发[2014]17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8-25
实施时间: 2014-8-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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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待遇或城乡居民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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