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职能转移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经信节能函[2014]145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9-15
实施时间: 2014-9-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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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局(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精神,按规定程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已于近期将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给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现就职能转移后续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能转移后,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具体工作按《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操作细则》执行。清洁生产企业认定职能仍在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地方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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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操作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