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2]1575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9-6
实施时间: 2002-9-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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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铁道部、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请设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收费项目的函》(财办会[200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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