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修订《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资[2014]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5-16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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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为适应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省财政厅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省财政厅于2005年12月5日印发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05〕32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5月16日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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