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等合同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9-17
实施时间: 2014-9-17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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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规范本市存量房屋(即二手房屋)买卖行为,明确存量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济南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济南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等合同文本。现向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在2014年9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fgcqc@ 或jngstk@。
  附:
  1.《济南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出售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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