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 促进企业发展 稳定工业增长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杭政办[2014]10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9-10
实施时间: 2014-9-10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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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年、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保持全市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稳定工业增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一)对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总额超2000万元,且当年在杭工业项目投资(技术改造)投入超5000万元的独立纳税工业企业,其当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用于补助该企业工业项目投资(技术改造)。上述补助资金由市、区(县、市)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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