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办公设备及用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行情信息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采购[2014]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5-23
实施时间: 2014-5-23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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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汕头市、佛山市、梅州市、惠州市、中山市、阳江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协议供货商品行情管理,有效解决价格虚高问题,近期,我厅组织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了2013至2014年度省直和联动地市部分办公设备及用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的行情信息清理工作,要求各协议品牌生产厂家按照“市场可买、价格可比”的原则,对原协议供货商品价格信息进行更新调整,并严格规范录入商品名称、型号、技术规格等基本信息。为进一步加强货物类协议供货商品行情信息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目前各协议品牌生产厂家已按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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