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综[2014]8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14-6-16
实施时间: 2014-6-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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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国土资源局,顺德区财税局、国土资源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我省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80号)、《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财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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