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文文号: 公通字[2014]34号
发文部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时间: 2014-9-9
实施时间: 2014-9-9
法规类型: 高检文件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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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且均与宗教极端犯罪活动有直接关系,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依法惩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活动,有效防止暴力恐怖案件的发生,根据《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办理案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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