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办发[2014]4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9-17
实施时间: 2014-9-17
失效时间: 2017-8-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1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简化全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备案。
  二、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申请备案企业填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并对其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备案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不再进行审查,当即出具《项目备案申请回执单》(见附件2)。项目备案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未出具否定性意见,项目备案自动生效。回执单作为项目备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承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政规[2017]25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7-8-9
实施时间:20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