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企[2014]58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9-12
实施时间: 2014-9-12
失效时间: 2019-9-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8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14年9月12日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