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海关关于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海关
发文时间: 2014-9-17
实施时间: 2014-9-1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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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65号公告,长江经济带区域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以下简称“一体化”)于9月22日启动,现将宁波口岸一体化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关环节
  (一)宁波关区企业申报的一体化报关单,可在进出口经营单位注册地(4位关区代码)或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申报。
  (二)对于各审单分中心审核的一体化报关单,报关单位可在H2010系统海关信息查询模块或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查询将报关单挂起或退单的关员联系方式。
  (三)因系统切换,请各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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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转运分流企业承诺书.doc